新修订的《湖北工程学院章程》经核准通过
来源:校内新闻  发布日期:2023-07-28

 本网讯:《湖北工程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稿)于2023年7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核准,现正式公布实施。

 《湖北工程学院章程》自201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快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实现大学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应用型院校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湖北工程学院发展战略也做了一定的调整,学校在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应用型大学建设,致力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教育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新的探索。这些都需要学校章程予以呼应,以更好推动学校依法办学和建设发展。为此,2022年4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办学实践,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纲领性文件,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25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发展规划处协同学校办公室牵头推进修订。学校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遵循修订程序,经过认真调研、充分研究、反复斟酌,广泛征求师生、校友、社会各方面意见,并通过学校二届一次教代会充分讨论、校长办公会与党委常委会全面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等多个环节,最终形成《湖北工程学院章程修订稿》报湖北省教育厅核准通过。

 本次修订章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充分吸纳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以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改革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国内应用型一流大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指导思想。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四个服务”,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基于学校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和固化了学校步入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战略和新定位。将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办学定位以及“十四五”规划中的教育形式、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国际化发展战略等写进章程。三是进一步梳理并优化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明确治理结构内部关系。新章程共八个部分73条内容,分别是序言,总则,学生、教职工,治理体系与治理结构,校友、理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保障机制,学校标识,附则。进一步理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逻辑关系,充分突出坚持人民至上、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四是将办学治校成熟实践经验写进章程。对学校办学治校的系列规定和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如教职工任职制度的规定、教职工的人事管理规定、学校党委常委会职责规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界定、教学学院的职责、学术机构的职责界定等。五是释放了制度空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订侧重从宏观层面加强对学校治理,留下更多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空间,便于调动各方面办学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六是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统一规范。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并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学校将以实施新修订章程为契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学校早日实现办学特色鲜明、工程教育卓越的国内应用型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核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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