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5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的资助申请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已承担过省杰出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指标

1.本次申报属于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指标以《关于组建学校科研平台的通

知》(湖工科字〔2020〕2号)核定的校内科研机构数量为准,为青年和一般面上项目数量之和,重点项目不计入限额。根据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管理要求,避免“重立项,轻结项”的现象,对于科研项目结题逾期超过半年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核减相应数量的申请指标,具体指标单独发给各学院。

2.申请人必须为《关于组建学校科研平台的通知》(湖工科字〔2020〕2号)核定的校内科研机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详细名单请见科技处2020年10月28日印发的文件《关于印发湖北工程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中心负责人及成员名单的通知》)。

3.2020和2021年新引进未归属校内科研机构的博士可以申报,最终推荐名单由校内科研机构负责人与依托学院主要负责人根据申报书质量和申报指标进行统筹,但总数不得突破申报指标数。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三)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四)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五)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七)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内容,面上类项目(青年、一般面上)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17:30,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7:30,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纸质一份及《汇总表》一份报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科技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名单,并通知后续工作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丽珍

联系电话:2345797

电子邮箱:261623088@qq.com


 附件1-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一般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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