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4

各学院:

近日,国家留学网发布了《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学校将启动本年度项目申报和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选派计划: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3.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4. 申报时间:

2022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3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5. 经费资助: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符合《 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

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选派对象:

访问学者:应为国内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博士后: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硕士研究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语言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流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1.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即日起至3月9日)

(1)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相关信息,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3月10日系统开放后可上传相应申报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学校审核、公示(3月10日-20日)

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和考察,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拟留学情况、研修计划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最后确定拟推荐人员。拟推荐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网上填报(3月10日-31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具体要求在线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4.材料上报(4月1日后)

学校统一将推荐人员材料报送至湖北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岚0712-2345659 QQ:70868271

办公室:教六楼504室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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