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学校决定在寒假前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校园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中层单位围绕检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并实行台账管理、限时整改到位。各中层单位自查在1月20日前完成,学校督查安排在1月21日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查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看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以及电线老化维修更换情况;检查燃气管道及供水设施防冻防裂情况;检查楼栋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消防通道、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情况。
2、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检查校园封闭管控、门岗值守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及时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传达落实到位;检查各单位寒假值班值守安排情况。
3、学生假期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学院是否开展了学生安全离校教育;是否建立学生离校台账;是否对学生假期行为轨迹进行跟踪。
4、寒假留校学生及宿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特殊原因寒假在校学生住宿、生活保障情况;是否对学生宿舍用电、防火、防盗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5、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在建工程是否明确施工单位和学校监管人员安全责任;学校是否实行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或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置;是否加强了对东区雨污分流、校园维修及其他零散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安全)、失责追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
(二)强化整改时限。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对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落实相应措施,限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校园安全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着力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2022年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学校办公室
保卫部(处)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2022年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时间 |
检查单位 |
参加校领导 |
随行人员 |
1月21日下午14:50在明德楼一楼集合分组实施 |
第一组: 计算机学院、教育学院、物电学院、体育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政法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
彭 瑜 邹 虹 李 渺 徐玉琼 熊曾刚 |
邓国华、夏建平、胡晓毅、黄晓辉、何 飞 联络与记录:许乾(车) 记者1人 |
第二组: 数统学院、国教学院(含留学生管理及生活保障)、图书馆(新装电梯、消防控制室)、新美术楼、机械学院、化材学院、生科院、工程实训中心、新技术学院、南大门 |
潘慧明 陈 伟 覃彩芹 丁远坤 鲁旭东 郑 俊 |
肖桂清、胡社华、徐智辉、王志锋、余 雷 联络与记录:陈浮(车) 记者1人 |
注:各组联络员负责提前与被检查单位联系并做好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