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2022年1月6日开始放假,2月24日—27日错峰返校报到注册,2月28日(正月二十八,星期一)上课(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教职2022年1月22日开始放假,2月23日(正月二十三,星期三)正式上班。寒假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习实践、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单位要统筹抓好事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区及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压实“四方责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师生员工管理。学工部及各教学学院要掌握放假期间学生动向及健康状况,做好学生寒假离校、返校情况统计,告知学生放假注意事项和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因家乡疫情等特殊原因需短时间留校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审核报学工部审批,协同后保办做好住宿安全管理、生活服务保障及离校回家途中的跟踪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全校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学校防控办报告。鼓励教职工就地过年,减少出行,避免人员流动接触感染。在省内无本土疫情时,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持健康码、行程卡在省内流动,并遵守属地动态防控管理规定。

2.加大核酸检测监测力度。开学复工时,离孝返校的所有师生员工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学后定期组织核酸抽检。

3.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全校师生员工要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养成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习惯。减少不必要外出,配合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严格冷链食品、境外包裹、中高风险地区快递物品消杀。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做好流感等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按时钉钉打卡“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4.严格校园管理。严格落实“五必”要求,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严格落实进校预约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所有入校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核查、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管理驻地。落实教学楼、宿舍、图书馆、食堂、快递点、电梯、垃圾桶等重点场所区域的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严控校园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必须经过报告审批。

5.加强省外人员来校管理。倡导教职工家属子女就地休假过年,省外回孝返校所有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严格遵守省市区动态管控政策要求:(1)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和“14+7+7”隔离措施;(2)如属省外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域)人员,严格限制来鄂返校;(3)如属于疫情管控区域所在地市的非管控县市区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开展落地核酸检测和14天社区健康监测;(4)如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的其他市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边境口岸所在地返校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开展落地核酸检测和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加强防控物资储备管理。注意仓储设施、物资轮换、效期质量管理,确保时刻调得出、供得上。

7.及时开展风险排查。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开展疫情传播和防控风险排查,并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跟踪管理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假期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认真谋划好下学期工作,提前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全校师生要抓好假期黄金期充电补短,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2.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疫情防控、交通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围绕防疫、防火、防盗、防冻、防事故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假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理师生诉求;保卫部门要加强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重点加强消防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冻减灾、安全保卫、值班值守及常规工作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3.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4.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主要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中层单位副职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离开学校驻地,必须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所有党员干部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待命。

四、寒假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学校将执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到岗值班、保卫处夜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假期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学校值班电话:0712-2345678(夜间值班电话:0712-2345110),值班地点:明德楼510室。

各中层单位根据学校假期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本单位寒假值班工作,并将假期值班安排于1月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

湖北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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