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1年度下半年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年10月所有到期的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科技厅项目(含软科学项目)、教育厅自科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孝感市自科基金项目常年可受理,项目到期即可根据相应结题要求申请结项。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2、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需提供完整:中文期刊论文附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英文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和文章正文,并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
1、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附件1,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附件。成果简介用B5纸正反打印,作为活页夹在《结项审批书》中。有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经费调整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A4纸正反打印)。
2、教育厅重大项目、马克思中青年理论家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附件1,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2)。此类项目需组织专家鉴定结题,结题材料提交科技处后,科技处组织鉴定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报教育厅。有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经费调整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A4纸正反打印)
四、注意事项
1、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注意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
2、查看项目参与人,是否与申请书中申报时一致,不能随便添加参与人员。
3、发表文章一定要有标注资助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最好是一篇文章标注一个项目编号。
4、查看申请书申报的预期成果,对照审阅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5、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下半年不再办理。
6、联系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联系人:何晶晶,2345797。
附件: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5:科技厅项目结题验收.rar
附件6:教育厅自科基金(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rar
附件7:孝感市自然科学计划项目结题验收.rar
科技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