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6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开展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其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贡献力量。

二、申报形式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应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的理论研究文章、报告或著作等。

三、申报条件

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申报要求与“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重要精神”密切相关,不限定是否已经发表,其他条件参照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执行。已获得“深度学习”——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项活动拟立项的,不能申报本次专项课题。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本次“深度学习”专项课题与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同时同系统进行申报。

2.本专项课题的成果统一申报在“政治组”,并需在成果名称前标注“深度学习”字样,如“深度学习—成果名称”,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3.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4日。

4.各单位须报送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纸质成果报送至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发送至邮箱137857499@qq.com。

6.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7.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科技处只受理单位集中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8.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支持立项

研究成果经评审后,择优立项,予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资助经费1万元/项。

六、参考选题

选题提供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贯穿我们党百年奋斗主题

2.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之源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

4.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5.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

6.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7.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科技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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