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今年暑假前后“三个节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一)学生安排

1.在籍生:2021年7月3日放暑假,9月2日、3日(周四、周五)返校报到、注册,9月6日(周一)上课。

2.2021级“专升本”学生:9月1日前发放完录取通知书,9月2日、3日(周四、周五)报到、注册。

3.2021级新生:9月9日、10日(周四、周五)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安排

1.积极配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开展工作,巡视期间,学校中层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学校驻地。

2.认真开好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全体党代表和各工作组要抓紧筹备,顺利推进。

3.暑假期间,学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轮休,并做好假期工作,全体教职工最迟不晚于8月28日开始上班。

4.相关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休假安排报经批准后执行。

、放假前,要做到“五个好”

1.组织好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宣传部及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及时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做好“七一”表彰宣传工作,掀起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高潮。

2.完成好教学任务。教务处及各教学学院要完成好学科教学、实习实训、期末考试等各项教学任务,做好“专升本”录取工作。

3.安排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用心用情服务好毕业生,重点关注“四难”(经济难、学业难、情感难、就业难)毕业生,帮助解决各类困难,顺利度过毕业季,避免发生各类突发事情。

4.开展好安全排查和安全教育。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保卫处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各教学学院在学生离校前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诈骗、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自助技能。学工部及各教学学院要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高校暑假《安全责任告知》和《安全温馨提示》,统一盖章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学生本人签字、学校留档备查,确保不漏一人,实现全覆盖。

5.总结好学年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学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教师要做好学年个人总结,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能力提升等多方面总结反思,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

、假期中,要落实项重点工作

1.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招就处及各教学学院要切实落实招生主体责任,确保招生录取平稳有序。要精心组织,精准施策,温馨服务,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2.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保卫处及各单位要按照《湖北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动态组织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等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3.推进校园基本项目建设。基建处等相关单位要做好推进工程实验实训中心配套工程、美术楼、学生宿舍改造、暑期维修等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防止因麻痹大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矛盾纠纷。

4.做好文件保密归档。相关单位涉密人员要按规定对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介质和计算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与存放,确保文件材料安全。

5.服务留校学生。学工部、后保办要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与生活保障工作。对在校的留学生,要动态了解、掌握他们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组织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教务处、团委及各教学学院要加强学生暑期校外实习管理和服务,引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开学后,要确保“三个到位”

1.开学准备要到位。开学初,后保办及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大扫除,创造一个优美、清洁、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对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安全教育、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部署,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各项工作及时步入正轨。

2.师生返校要到位。要分类安排好新生、老生开学报到注册工作。提前做好迎新、新生军训、新生入学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老生教学衔接工作,帮助学生消除假期综合症。教师要提前备课,丰富教学形式和手段,上好“开学第一课”。干部要提前返岗,收心归位,从“假期模式”切换到“开学模式”,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学年谋划要到位。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学校“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安全稳定、教育改革发展“一岗三责”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逐项梳理新学年工作重点,狠抓全年工作落实。

、抓好贯穿全年的五项重点工作

1.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接种疫苗,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校内聚集性活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安全。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下半年,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着力为广大师生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3.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对照10个“不得”、1个“严禁”等事项,对现行政策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并于7月30日前上报学校汇总。

4.扎实有效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要抓好网络安全教育、净网行动,确保大学生上网和学校网络安全。要继续实施好高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加强大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5.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逐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稳定。要充分发挥导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的作用,实行全员抓就业。持续举办线下线上招聘活动,继续拓宽就业信息渠道,重点做好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等尚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学工部及各教学学院要加强征兵宣传,动员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确保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六、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筹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减灾和日常工作三项值班任务,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理。全校师生假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假期外出要按管理程序、管理层级报批报备。

请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值班安排(电子版)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

学校值班电话:0712-2345678(夜间值班电话:0712-2345110)。


附件:2021年暑期主要工作安排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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