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8

校内各单位:

现就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性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指导性项目经费由项目团队自筹。

1.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2.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3.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有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研究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

1.创新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得申报。

创新团队可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创新团队由学校自筹经费。

二、申报指标

校内备案的研究院(中心)的骨干成员可以选择中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之一申报,每个研究院(中心)限报1项,指导性项目不限。研究中心申报创新团队的,原则上以中心负责人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的研究中心不再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个人申报、所在研究院(中心)向学院推荐,学院组织初评后集中报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2.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材料报送

1.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附件2),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

2.本通知有关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下载。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申报文本.docx

附件2: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正式版V1】-申报系列(申报者使用文档).pdf

附件3:湖北省云平台-评审上报帮助文档[四类修订版].pdf

附件4:系统使用帮助视频地址.docx

附件5:省厅退回状态常见问题.pdf

科技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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