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4月3(星期六)至4月5(星期一)共3天放假调休,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执行当天教学任务。

二、相关要求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公共区域,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清明祭祀活动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学工部(处)、各教学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应掌握其去向,凭健康绿码出行并返回。4月5日(星期一)晚做好学生点评工作。

(三)维护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放假期间,学校各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如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值班安排

(一)学校总值班室地点:明德楼510室。

值班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值班电话:2345678;传真2345265;

非值班时间联系电话:13607290236。

(二)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为保卫处110指挥中心;值班电话:2345110。

(三)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31日(星期三)前将本单位、部门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同时发布至本单位网站或张贴在宣传栏,以便师生查询。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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