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二)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高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经费由高校自筹解决。省厅将对本科高校(不含武汉市属高校)被录取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保证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均符合选派要求。

(二)申请人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6月底前公布。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有关约定,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三)学校或留学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做好“平安留学”相关工作,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四)学校负责对留学人员实施目标和过程管理。妥善调整被录取人员的工作,指导、协助其办理派出手续,保证按期派出;安排专人与在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和检查其工作情况;留学人员回国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和建档立卡,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申报工作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刁岚

联系电话:0712-2345659

电子信箱:70868271@qq.com


附件:

1.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3.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4. 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1:

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

6.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7.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附件2:

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高校青年教师项目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合格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首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无需提交发表论文、科研项目书、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个人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推选高校留学主管部门负责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具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内容需详实,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4.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提交一项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获奖证书应为近三年内获得并与申请本项目有关的奖励。同一部门或同一内容的获奖证书不要重复提供。

关闭

Copyright 2016 湖北工程学院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