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7

各中层单位党组织:

时值2018年度中考、高考招录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根据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全校干部及教师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发挥表率作用,做到遵规守纪。全校干部及教师在子女升学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学习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文明操办等行为。

二、注重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及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干部及教师要进行教育提醒,督促其主动报告执行纪律有关情况。要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师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违规操办、不违规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感恩方式,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追责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因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12-2345281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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