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8

各中层单位党组织:

“五一”“端午”临近,现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就学校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四)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八)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转变过节风气。

三、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明察暗访,强化执纪问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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