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校级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具有较好的政治品质、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能规范执行学校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2、原则上只资助副高以下职称的我校在岗科技人员,重点资助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
(2)今年申报校内其他单位(平台)科研项目立项的。
(3)已获学校立项资助两次的。
(4)校内及以上纵向项目未结题的。
(5)近3年科研有不良记录的。
3、项目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工程学院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字样。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逾期未完成者自动中止。
4、各学院、新技术学院、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严把学术关和质量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每学院、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限推荐4项,新技术学院8项,职能部门按学科归口所在学院或省级科研平台。
5、报送要求,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每项纸质申请书、汇总表各一份及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时间2017年10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0712-2345797
附件:
1、 湖北工程学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 湖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