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以下统称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 各实验室所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附件3),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整改记录,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实验室名单(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及整改情况报科技处。
4.学校对校内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712-2345971
邮箱:273916973@qq.com
附件:
1. 科研实验室名单.docx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3.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doc
科技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