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7]13号),省教育厅将开展新一轮名师工作室申报评选,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我校今年可申报评选湖北名师工作室2个,相应地,需推荐申报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请各教学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评选条件见附件1:《“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晓辉,电话:2345365。
附件:
1.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2. 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