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及假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7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及假期前后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今年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7年7月8日——9月1日放暑假,在籍学生、2017级“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2—3日(周六、周日),9月4日(周一)上课;2017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1—12日(周一、周二)。

(二)暑期教职工工作安排

暑假期间,学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轮休,并做好假期工作,9月1日全校教职工正式上班。

1.8月下旬,召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2.教师做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

3.管理人员自学生放假之日起继续工作1周。

4.保卫处、后勤保障办公室等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休假安排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生安全离校、顺利返校,确保教职工外出往返安全。

(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以防火、防汛、防盗、防雷电、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防责任制,尤其是科研场所、实验室,务必定点定位,落实到人。

(三)维护校园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理师生诉求。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三、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一)切实安排好放假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暑期留校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学生工作部门和各教学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后勤保障部门要确保水、电正常运行,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饮食保障和安全工作;图书馆要全天候开放,为学生考研自习提供必要场所。

(二)扎实完成好假期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各项专项检查整改、服务孝感行动计划、防汛防灾等工作;申硕办、相关教学学院和职能部门要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申报工作;招就处要做好招生就业工作;教务处、学科办(研究生工作处)和各教学学院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学生教学实习和开学准备等各项工作;团委要组织好2017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人教育学院要做好成人教育的面授和全日制自考助学招生工作;基建处、资产处、后保办等部门要做好征地、在建工程项目、学生宿舍维修等工作;教学、科研及实验室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保证有关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安全有序。

(三)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如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按程序及时报告。

2.保持信息畅通。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信息畅通,离校外出时,须向学校分管(联系)校领导和学校主要校领导请假,其他中层干部外出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分管(联系)校领导请假,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0712—2345678);校领导出差应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3.报送值班安排。暑假期间,学校在学校办公室设立总值班室,总值班室电话:0712—2345678。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


附件: 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暑期主要工作安排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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