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内多次发生流浪狗伤人事件,师生员工反应强烈。为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流浪狗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校园不是公园,严禁校外人员将狗带入校园内;
2、教职工及家属一般不得饲养宠物狗,严禁将狗散放在校园内活动,无力看管的务必在7月5日前自行妥善处置;
3、严禁在校学生饲养宠物狗;
4、校园内散放狗将视同流浪狗或遗弃狗,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因狗造成意外伤害的,将由其主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文明办
保卫处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