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科技厅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各二级学院:

湖北省科技厅已启动2017年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正式办学资格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业应为省内企业;

2、高校与企业签订有规范的技术开发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良好;

3、企业2016年已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

4、优先支持开展了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

5、项目强度为企业2016年度(以支付凭证时间为准)支付给高校研发经费到账额度的5%至1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进入科技厅官网“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高校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校企技术开发合同(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项目同时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银行到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成功获得受理编号。

2、单位推荐

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查,科技处负责形式审查并完成网上申报推荐。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拨付后补助经费,经费使用按照“鄂财企规(2016)3号”文件执行;

2、学院对推荐项目真实有效性负责,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立项、唆使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采取警告、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措施,取消相关学院三年内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明德楼206)

联系人:夏洪星

联系电话:0712-2345971

附件1: hbz-1.doc

附件2: hbz-2.doc

科技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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