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湖北”建设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以定额资助的方式支持应用基础方向、科学前沿开展的探索性和前瞻性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强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增强我省源头创新能力。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年省基金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其中重点实验室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其他均为前资助项目。各类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研究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研究团队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2人以上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5、近5年内研究团队成员2人以上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共同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6、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7、申请人未获得过省创新群体项目支持。
(五)重点实验室项目
1、省科技厅批准建设及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
2、重点实验室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
3、重点实验室已填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所需的运行管理数据。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二)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三)省基金面上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实行前资助模式:面上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实施期内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分年度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其中杰出青年项目单项资助经费2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
(五)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省基金优先支持依托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项目(以依托单位提交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审查意见表》中相关填写内容为依据)。
(六)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2017年度继续通过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对省基金项目申请实行总量控制。各依托单位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重点实验室后补助项目依据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七)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八)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依托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青年项目推荐数量比例不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核减相应数量的面上项目申请指标。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内容,于2017年2月20日以院系和省级科技平台为单位,集中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纸质一份及《汇总表》一份报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技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最终上报名单。项目申请人2月24日到科技处领取《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并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注册用户,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后上传。)。
4、2月27日,科技处在线审核申报书,分类汇总,制作公函,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2345797
电子邮箱:421441239@qq.com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六、附件
1、2017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群体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模板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类项目汇总表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杰青、群体类项目汇总表
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科技处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