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程学院中层单位目标管理办法》(湖工行字〔2016〕36号)要求,按照相关程序,现将2016年度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综合奖
(一)优秀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教学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学生工作部(学工处、武装部、团委)、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术科研机构:特色果蔬质量安全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以上单位同时授予“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达标奖单位
除以上单位外的其他参与考核单位为达标奖单位(详细名单略)。
二、单项奖(排名不分先后)
(一)专项奖单位
教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突出贡献奖单位
教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建筑学院、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科技处、财务处、基本建设管理处、后勤保障办公室
公示期三天,从2017年元月11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向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反映。电话:2345925,13907295278。
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