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重要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0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总体选派计划32500人,其中国家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900人,国外合作项目33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230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00人。2017年总体选派人数较2016年大幅增长。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重点推动开展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管、回、用”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修订选派办法,当年选拔当年派出,发挥管理主体作用,提高预算执行力;优化国外管理,提高学习效率;启用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系统,实现回国人才跟踪管理。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做出如下要求,请计划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月15日,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再分两批次进行申报,仅在2017年4月1日—4月15日进行一次申报,5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达标证明。

3.国外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其他项目,选派办法将根据各项目规定另行公布,具体选派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

4.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不得申请延期派出,请慎重联系国外邀请单位。

5.国外正式邀请函的要求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条件;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评审及录取权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7.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了对交流访问项目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办法将于2016年12月初已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请申请人仔细查阅按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魏老师 0712-234565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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