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略)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的抢劫(抢夺)、凶杀和劫持人质等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宣传部、学工部、校医院、资产装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初期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传达有关指令,组织、落实和指导事发现场的工作。
(二)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统一掌握事件的情报信息,接受上级命令,传达上级的指示,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
(三)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①劫持人质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当地公安局负责人
副指挥长:参与现场处置的武警部队指挥员、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②校园凶杀、抢劫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保卫处副处长
③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先期指挥组:是先期处置决策的指挥机构,组长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担任。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配合实施处置工作。
处置行动组:负责校园保卫、警戒,疏散人群,由保卫处副处长任组长。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配合公安、武警部队进行紧急处置;负责提供受害人人的位置和状态,收集提供受害人及所在地的构造、性能等情况。
现场救护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生行动,由校医院负责,医院院长任组长。
宣传工作组:负责发布信息,做好网络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由宣传部部长任组长。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事务、交通工具、水电设施等保障工作,由资产管理处处长任组长。
谈判工作组(劫持人质事件时成立):负责与劫持者的谈判工作,由公安部门谈判专家任组长,学校相关人员予以协助。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最先获取劫持、凶杀、抢劫信息的单位或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保卫处及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获悉后立即报告校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2.人员保障。经本预案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决定,由学校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成员不在时委托其代表)到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3.物质保障。在接到劫持、凶杀、抢夺通报后,立即调集救护车辆、医护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等,迅速赶赴现场待命,确保救援通讯畅通和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市公安机关、学校办公室、学校保卫处等工作机构协调下,由属地公安机关具体领导和指挥,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3.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人质劫持、凶杀、抢劫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
(二)处置措施
1.人质劫持、凶杀、抢夺事件发生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指令学校各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视情况下达及时疏散人群、停课、关闭供电、转移事发地周围重要物品的命令。
2.调动保卫力量封锁各交通要道;协助事发地附近的各部门撤离、疏散人群;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该地点进行隔离控制;尽快查明作案人及受害人基本情况,了解作案动机,查找受害者亲属,为事件的进一步处置创造条件。
3.加强与公安、武警的配合,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4.协调校内各单位按预案分工,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开展工作。
5.人事处、学工部、被受害人单位等相关单位立即查明受害人的情况,随时报告案件事态发展情况。
6.后勤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抢险和救援准备,并进入规定区域集结待命。
7.发生劫持事件时开展谈判工作。由谈判专家与劫持者进行谈判。在谈判专家的成功劝说下,劫持者投降,或人质被杀,劫持者被击毙(或抓获)以后,经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宣布,劫持人质应急反应终止。
七、善后处理
1.有关人员的情绪疏导。事件发生后,受害人或其家属、事件目击者情绪比较紧张,学校应安排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以缓解心理紧张状态。
2.舆论引导。学校发生人质劫持、凶杀、抢劫事件后,学校师生会有一定的恐惧思想和不良情绪,学校应开展正面宣传工作,引导师生情绪,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
3.有关人员救护与安抚。在人质劫持、凶杀、抢夺事件中,学校应做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工作,对伤者进行救护,对死者进行抚恤。
4.进行总结。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进一步完善预案。
八、信息上报
校园突发劫持、凶杀、抢夺案件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内容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员的身份和伤亡情况,作案人员身份及其被抓获或逃走的情况,初步查明的原因,师生反应,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善后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