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火灾应急扑救预案
来源:信息公开清单  发布日期:2019-06-25  浏览次数:15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应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我校特点,特制定此火灾扑救预案。

一、初级火警预案

(一) 报警及处置程序

学生宿舍楼发生火情后,宿舍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失火寝室的房间电源,保持其它寝室、走廊、通道的电源,同时向校保卫部(处)110”报警,而后立即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马上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予以扑救。

(二) 接警及疏散程序

接警后保卫部(处)值班员应立即带领备勤队员到位,运用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扑救,同时组织各班学生干部带领学生迅速有序的由各安全出口疏散。并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学生慌乱。

二、火灾预案

(一) 报警

如火情严重,保卫部(处)值班员应立即向119火警台报警,讲清失火的详细地点和火情,并安排一名队员到路口接车(消防车)。同时向保卫部(处)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向校领导汇报,并通知各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时到位。

值班人员报警后应继续组织学生迅速有序的由各安全出口疏散。并指挥备勤队员继续运用消防器材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二) 各行动小组行动方案

1、成立火灾紧急行动小组

成立由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指挥组组长由学校综治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综治委副主任担任,其任务是在消防队到来之前详细了解火灾情况,指挥各行动小组迅速、有序的开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人员救护等指挥工作。

指挥组要详细向消防队介绍失火宿舍的内外情况、结构和居住的学生人数等情况,并配合消防队进行火场侦察。

2、灭火行动小组实施方案

灭火行动组组长由保卫部(处)负责消防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防火专职干部和110队员组成。

灭火行动组到位后应立即运用就近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扑救,延缓火灾发展速度。等消防车赶到后,及时准确的引导消防战士就近找到水源,并介绍目前的基本火情,而后撤离灭火一线,维护火灾现场秩序,防止发生哄抢,盗窃等趁火打劫的违法犯罪行为。

3、疏散引导组实施方案

疏散引导组组长由保卫部(处)治安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治安科干部和宿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疏散引导组到位后继续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疏散时应做到及时、安全、有序。防止学生发生骚乱、跳楼等现象。

疏散引导组还需安排人员及时疏通道路上的隔离墩和其它路障,保障消防车的行车路线畅通,并在门口和路口安排人员为消防车引路。

4、通讯联络组实施方案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保卫部(处)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保卫部(处)办公室干部组成。

通讯联络组到位后应用现有电台、电话保持现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并通知水电中心值班人员到场,保障现场水源充足。同时负责指挥组命令上传下达工作,紧密配合火场指挥组的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方案

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由校医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校医院医务人员组成。

安全防护救护组到位后听从组长安排,及时提供医疗救护器械,救治受伤学生和工作人员。并将伤情较重的人员安排救护车送校外医院救治。

(三) 火灾调查

灭火结束后,指挥组应安排人员协助消防队清理、保护火灾现场,维持现场的安全秩序。

校指挥组协助消防监督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查出起火原因,核定损失情况,并对单位法人、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事故总结

火警、火灾事故处理结束后,由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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