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在处置地震、水灾、雪灾等灾害事件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学校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人事处、学工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技与研究生工作处、宣传部、校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
职 责: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在辖区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校的救灾应急工作。
(二)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主 任: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职 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次生灾害,及时向孝南区、孝感市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保持与市、区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灾情监测预报,及时向师生员工及家属发布通告;协调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内各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确保学校区域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畅通;负责遇难及受伤住院师生家属在校内的接待、慰问,各项保险、理赔及精神和物质补偿问题;负责处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该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三)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人员与重要财产抢救工作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 员:保卫处、学工部、校医院
职 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困人员;组织人力及时清理遇难者尸体,根据区及市的有关规定及时掩埋;组织抢救国家重要财产、物资,如重要文物、机密档案、科研资料、贵重仪器等。
2.医疗救护与防疫工作组
组 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 员:校医院院长及医护人员
职 责:统一调度全校医疗力量,负责伤员的救护与治疗;调配急救药品、防疫药品与医疗器械,保证应急使用;安排重伤员的转移、护送人员和救护车辆;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3.物资供应工作组
组 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新科公司负责人
成 员: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新科建筑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 责:安排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优先保证生活急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供应;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三天以上的食品供应;调拨、供应钢材、木材、水泥、帆布、帐蓬等应急建材物资,搭建临时生活设施。
4.工程抢险工作组
组 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新科公司董事长
成 员: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和新科建筑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抢修校内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备、设施,恢复正常供应;清除障碍,抢修道路,协助修复通风设施;对建筑物进行修复,对危险建筑物进行排险处理。
5.治安保卫与消防工作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 员:保卫处、武装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 责:在校内建立联合值勤、机动巡逻队,维护校内治安;保护学校重要部门、机要档案、贵重仪器设备、文物等财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和消防工作;组织师生员工消除火灾隐患,扑灭火险火灾。
6.交通运输工作组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分管车队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学校办公室车队及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集中调度、指挥学校各种应急车辆,用于救灾;保证救灾物资、救援人员、医疗器械和药品运送;保证伤员的运送、转移。
7.应急供水、供电工作组
组 长: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水电科科长
成 员:水电科副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自来水未通之前,启用各用水源,就近铺设紧急供水管线;及时与市、区供水、供电部门联系,按照市、区安排,分类逐步恢复水、电供应;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联系,做好抢修工作,恢复供气。
8.安置疏散工作组
组 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 员:学校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学工部、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避灾疏散方案的实施;对搭建临时避灾棚进行规划管理;做好救灾物资的供应、接收、登记与发放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9.学生工作组
组 长:学工部部长 副组长:团委书记
成 员:学工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组织全校学生进行紧急疏散;组织学生进行人员自救、互救;组织学生协助学校进行救灾,保护校园。
10.外事工作组
组 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职 责:负责全校外籍工作人员、港澳台人员及留学生的应急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救灾应急期间的涉外事务。
11.宣传教育工作组
组 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主任、学工部副部长
成 员:宣传部、学工部、现代技术教育中心主任、团委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统一管理灾情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发布、采访、宣传工作的活动安排;宣传救灾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与事迹;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及时封堵、删除不良信息。
四、应急保障
1.指挥机构保障
①当学校接到可能发生灾害预报后,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即开设,地点在学校办公室。
②一般灾害发生后,学校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在东区篮球场。
2.应急通讯保障
①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通讯保障组,由学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②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设后,通讯保障组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保证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联络,对内指挥各工作组的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③组织力量抢修通信设备与线路。
④落实灾后通信线路抢修人员,储备抢修通信设施和线路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等。
⑤组建运动通信小组。
3.应急队伍保障。接到可能发生灾情的预报后,在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下,各工作组负责人召集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人员准备,做到随时就位。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应在20分钟内集合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
4.应急资金及物资保障。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和物资用于抗震救灾,由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安排。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增强师生员工的灾害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统一领导。在辖区和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校各单位按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学校和各单位对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4.全校联动。学校各单位既要各负其责,也要密切配合,广泛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处置措施
1.遇有市、区政府发出灾害紧急警报时,立即启动应急疏散方案,有组织地安排室内人员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因惊慌失措导致灾害扩大或群死群伤。
2.临时疏散时,应避免相向乱跑及拥挤,按指定疏散通道有序快步走出室外,最后疏散人员应关好煤气、电闸、水阀。
3.如发生地震,室内人员应选择跨度较小,管道较多的房间(如水房、厕所)或床下、桌下紧急避险;地震停止后,立即快速离开房间。
4.临时疏散地点应选择远离高墙、楼房、烟囱、高压电线的操场或绿地的空旷地带。
5.根据学校学生多、人口密度大的特点,紧急疏散方案分为白天、晚上两种情况。白天(上班、上课)突发灾情时,分别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学生班长或讲课老师统一组织紧急避险或应急疏散。夜间突发地震时,由室内学生干部、党员组织紧急避险,由宿舍值班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应急疏散。教学楼管理人员和宿舍楼值班人员应保持疏散通道门能及时打开、畅通。家属区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有序疏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应到现场指导和帮助外籍工作人员、港澳台人员的应急疏散。
6.大面积灾情发生后,学校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就近划定操场、绿地等空旷地带为学生、教工和家属区人员的临时疏散地点。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
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是: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灾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灾情的可能;学校基本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经上级机关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学校相关的应急措施解除。
七、善后处理
1.后期评估。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2.心理辅导。针对部分人员在灾害中的非正常反应,学校组织心理咨询人员开始心理辅导。
3.保险理赔。学校按有关规定做好遇难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组织对遇难人员家属的捐助工作。
4.总结表彰。学校对救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八、信息上报
灾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市政府和辖区救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包括:①初步了解的灾情状况,如房屋倒塌情况、师生伤亡情况、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设备损坏情况、校园道路损坏情况等;②师生情绪;③学校采取救灾的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④学校拟采取的措施;⑤学校救灾工作面临的困难、需要当地政府协助解决的问题;⑥用橙色或红色的信息色彩标识表明灾情的严重程度。⑦在灾情有了详细的了解后,可向上级续报相关信息。
九、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