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审计了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3月27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武永民审字[2019]161 号。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层编制了其2018年度工作报告。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在2018年度工作报告中载明了如下信息(以下简称专项信息):
1.在公益支出中,载明了当年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末基金余额的比例为9.09%;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为2.20%。
2.在大额捐赠收入中,载明了当年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以及捐赠用途明细如下:
捐赠人 |
本年发生额 |
小计 |
限定性 |
非限定性 |
金额 |
用途 |
1.湖北鼎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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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
300,000.00 |
2.文山亨泽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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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
200,000.00 |
3.湖北吉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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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100,000.00 |
4.浙江众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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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100,000.00 |
5.上海海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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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100,000.00 |
6.广州博厦汉口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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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
100,000.00 |
7.上海名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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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
80,000.00 |
8.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武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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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
80,000.00 |
合 计 |
|
1,060,000.00 |
1,060,000.00 |
3.在重大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慈善项目的名称、收入、支出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本年结余 |
直接捐赠款物 |
项目运行费用 |
小计 |
1.学科专业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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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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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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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励志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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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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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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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活动其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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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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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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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贫困生资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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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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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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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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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5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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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5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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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重大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重大慈善项目的名称、大额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占慈善总支出的比例以及用途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
大额支付对象 |
支付金额 |
占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
用途 |
1.学科专业建设支出 |
湖北工程学院 |
445,142.00 |
61.78% |
湖北工程学院学科专业建设 |
2.励志奖学金 |
优秀学生 |
225,500.00 |
31.30% |
奖励优秀学生 |
3.业务活动其他费 |
项目 |
24,392.00 |
3.39% |
业务成本项目支出 |
4.贫困生资助支出 |
优秀学生 |
25,500.00 |
3.54% |
奖励优秀贫困学生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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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534.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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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委托理财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开展的所有委托理财活动的详细情况如下:
受托人 |
委托金额 |
委托期限 |
实际收益 |
实际收回金额 |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365天 |
0.00 |
0.00 |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365天 |
0.00 |
0.00 |
工商银行”如意人生I”理财产品 |
50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5,408.22 |
505,408.22 |
合计 |
6,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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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8.22 |
505,408.22 |
说明:本基金会于2017年7月26日申购550万工行理财产品,到2018年7月25日期满,因基金会货币资金较为充沛,能够保证基金会日常业务所需,决定将此笔理财继存至2019年7月赎回。固2018年工行550万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及收回金额为零。
6.在投资收益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所有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及金额明细如下: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备注(投资收益) |
工商银行”如意人生I”理财产品 |
500,000.00 |
5,408.22 |
合计 |
500,000.00 |
5,408.22 |
7.在关联方关系说明中,载明了基金会当年的所有重要关联方的明细如下:
1、重要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
法人姓名 |
与基金会的关系 |
湖北工程学院 |
潘慧明 |
主要理事来源单位 |
本基金会无关联方交易及往来。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上述专项信息是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专项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提出审核结论。
在对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专项信息,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重新计算以及与我们审计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湖北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民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武汉永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明蓉 湖北•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梅运银
报告日期: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