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我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践行校训精神,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地方性、教学型、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着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地方特色、国际视野、人文情怀、责任担当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1、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高等教育。
2、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辅以成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学生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研究生教育,坚持国际化办学,积极引进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不断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3、学校设置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并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规划和调整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培育新兴学科。
4、学校依托学科优势,发挥自身特色,努力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积极推进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孝感市、湖北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内设机构
湖北工程学院目前设有56个机构。其中
教学学院17个,分别是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中心10个,分别是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特色果蔬质量安全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小微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作物病害监测和安全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工程学院分室、生物质资源化学与环境生物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行政管理部门25个,分别是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工作处、基本建设管理处、保卫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团委、校友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战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室。
直属单位4个,分别是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成人教育学院。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目标及三步走战略,着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坚持改革赋能,不断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加强专业建设。申报新专业1-2个,推动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理念改造现有专业。
2、加强课程建设。培育“五类一流”课程100门,争取获批国家一流课程2门及以上,省级一流课程5门及以上,新增UOOC联盟上线课程6门及以上,应用优质在线开放课程100门以上。
3、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支持智能制造学院、宇电学院建设,新建产业学院3个及以上。
4、强化实践教学。强化“集中实习、基地实习、带队实习”。实施校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5、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推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争取获批省级及以上80项。
6、加强教学管理与改革。推动思政课、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公共课教学改革。
(二)加强学科建设和联培工作
1、加强学科建设。加强新型生物质基材料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积极培育中华孝文化、现代农业、城乡建设等优势特色学科群,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启动学科特色立项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和奖励力度,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调整。
2、加强“联培”工作。做好“联培”方式变化后的衔接工作,稳步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适当拓展其它“联培”形式,稳定“联培”规模。力争新获一批兼职硕士生导师。积极推进“五双”教育模式改革,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三)深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提高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1、努力培育重大成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数量与质量,力争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5项及以上;积极促进科技成果产出,力争实现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项及以上。
2、建强科技创新平台。组建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打造省内一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大数据管理应用、土木工程、现代农业、新材料、数字媒体、创意设计等领域,建设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建成4-6个交叉学科专业研究中心,推进学科建设融合发展。
3、建好大学科技园。依托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建成集科技孵化、科技创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训实培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入实施“服务孝感行动计划”年度计划。
(四)坚持人才强校,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1、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出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加强师德师风监督考评。
2、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新增一批“楚天学者”、“澴川学者”、兼职(客座、名誉)教授,选送一批中青年教师参加出国外语培训和出国访学进修。
(五)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五个思政”升级版,形成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格局。
2、进一步优化学生管理与服务。牢固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推进“辅导员成长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3、做好招生及就业创业工作。适应以专业为主招生新要求,下大气力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做好招生宣传,努力完成2021年招生任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扶持力度。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学校党的建设各方面,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统筹能力。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不断壮大学校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准用好各层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班子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注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与培养力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积极探索中层干部任期制。
3、做好统战群团工作。完善支持统战成员履职尽责机制建设,为党外知识分子建功立业创造条件。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和宗教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的作用。
4、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四责协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责任清单、加强检查考核等措施,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1年本部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合理压缩各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学校预算收入总额46618.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02万元,增长2.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34万元,事业收入15370万元,其他收入121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
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46618.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02万元,增长2.76%,其中:基本支出33911万元,项目支出12707.3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新进教职工人员工资;二是职工职务、职称、薪级工资调整等因素;三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应补养老金差额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81万元,较2020年增加11万元,增长率1.13%。其中:办公费100万元,电费245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11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公开的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本部门2021年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压缩率5.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25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压缩率13.33%。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7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6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年减少1968.3万元,减少率83.87%。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省本级财政专项支出,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公开的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和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为空。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17398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万元,增长率1.96%。 其中房屋建筑物 80675万元,专用设备28334万元,一般设备 3814万元,图书资料 3874万元。无形资产总值1411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增长率1.73%。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7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
学校占地面积1848.93亩(1232611平方米),其中学校产权占地面积1165911平方米,非学校产权占地面积66700平方米。
学校校舍建筑面积727277方米,其中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600083平方米,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127194平方米。学校校舍建筑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会堂等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4520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8622平方米,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生活及附属用房336256平方米。
学校现有公务用小轿车9辆。车辆状况一般。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政府债务余额15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1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0万元,增长率66.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老旧教学楼设施陈旧,原室内木质门窗腐蚀变形,上下水管和电线已腐蚀老化,给学生学习造成影响,急需对老旧教学楼进行修缮改造;二是艺术类学生教室及实验用房严重不足,该专业学生需占用地其他学科教室和公共课教室上课,教室分散,给学生学习带来诸多不便,急需建设美术楼。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学校在编制2021年预算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2021年学校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6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执行中,本部门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学生资助专项
目标1: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目标2: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
目标3: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善课程建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专项年度目标表.xlsx
2、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
目标1: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新型工程大学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目标2:学科团队提升,创新水平提升,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提升
目标3:高层次人才培育,多学科交叉与融合产业研究院建设,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力争获批硕士点授权学科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年度目标表.xlsx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财政教育拨款、科研拨款、其他拨款。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及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5、基本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