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师生员工放假休息3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1.学生:2023年1月7日(腊月十六)本学期考试考查结束,开始放假,2月11—12日(正月二十一、二十二)返校报到注册,2月13日(正月二十三,星期一)上课(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教职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开始放假,2月9日(正月十九,星期四)正式上班。

三、相关要求

1.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假期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认真谋划好下学期工作,提前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全校师生要抓好假期黄金期充电补短,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2.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疫情防控、交通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围绕防疫、防火、防盗、防冻、防事故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假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理师生诉求;保卫部门要加强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巡查;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冻减灾、安全保卫、值班值守及常规工作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3.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4.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主要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中层单位副职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离开学校驻地,必须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各中层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准确掌握各类人员信息,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四、值班安排

元旦、寒假期间,学校将执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到岗值班、保卫处夜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假期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学校值班电话:0712-2345678(夜间值班电话:0712-2345110),值班地点:明德楼510室。

各中层单位根据学校假期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本单位元旦、寒假值班工作,并将假期值班安排于12月28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湖北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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