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就业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7-04-01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30309):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音乐学专业(130202):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有音乐教育、声乐表演、键盘表演、器乐表演等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科学研究及其它音乐艺术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学专业(130205):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有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两个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舞蹈实践技能、编创水平和教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基础音乐、舞蹈教育师资和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区的中、小学输送舞蹈教师;同时也可在艺术团体、文化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工作。

美术学专业(130401):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与设计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现代教育观念、现代艺术观念,创作与设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在中小学校、社会教育机构从事美术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或在文化艺术部门、文博馆、设计公司、出版机构等单位从事文博艺术管理、视觉文化活动策划、新闻出版、设计制作、设计研究与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30502):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广告设计与策划、动态视觉和现代数字媒体设计,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130503):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130504):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产品创新的设计、管理等工作,同时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展示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备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与营销、服饰品艺术设计与营销等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及校考科目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安徽

河北

湖南

江苏

山东

山西

其它

省份

校考考试科目及比例

(总分3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76

5

8

8


8

8

39

朗诵40%


即兴评述40%


模拟主持(或才艺展示)15%


形体与形象气质5%


音乐学

120


8

20

20

10


62

主项(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60%


视唱20%


练耳20%


舞蹈学

40

5


8

8

8


11

技巧展示60%


剧目表演20%


练耳(节奏听辨)20%


美术学

65

2

7

2

8

8

6

32

素描50% 色彩50%


视觉传达设计

65

2

7

2

8

8

6

32

素描50% 色彩50%


环境设计

65

2

7

2

8

8

6

32

素描50% 色彩50%


产品设计

65

2

7

2

8

8

6

32

素描50% 色彩50%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

2

7

2

8

8

6

32

素描50% 色彩5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校考安排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日-2日

播音、舞蹈:2月3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月15日-16日

播音、音乐:3月17日美术:3月18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月26日-27日

音乐、舞蹈:2月28日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月27日-28日

播音:3月1日-2日

江苏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月8日-9日

2月10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3月2日前

3月5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1月23日-24日

美术:1月26日

山西传媒学院

2月26日-27日

播音:3月1日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在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考生所报专业如有统考规定的,考生必须取得统考合格成绩。

2、各考点只接受本省(市、区)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

3、考试所用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由考生个人自备。

4、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各专业、科目只进行一次考试,无复试。

5、凡在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并报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了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统考成绩。

2、在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本科批次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生源所在省(市、区)对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明确要求的,按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则执行。

3、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合格证发放

我校于2015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合格人数,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其它

1、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校考期间咨询电话:0712-2345668

填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咨询热线:0712-2345651、2345652、2345653、23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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